行新的选举。希特勒认为,他将在选举中稳*胜券,这样就能排斥联合政府中的其他政党,确立一党统治的体制。2月4日又颁布《保护德国人民法》,以便广泛限制反对党,特别是限制德共和社民党在竞选中的宣传活动。2月6日,解散普鲁士邦议会,使普鲁士代理内政部长、纳粹党的戈林得以接管了警察局,为纳粹党在普鲁士夺权创造了条件。随后由冲锋队、党卫队和钢盔团成员组成的所谓“辅助警察”又先后接管了各地的警察部门,并在各大区建立了集中营,关押成千上万的**人、社民党人和其他的反法西斯战士。另一方面,希勒特又暗中拉拢国防军头目和大资本家,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赢得选举的胜利。
为了彻底打击反对自己的力量,尤其是反对纳粹最坚定的**,纳粹党徒又一手炮制了震惊国内外的2月27日的国会大厦纵火案,并将之嫁祸于德国**人,在国内掀起了空前规模的**浪潮,致使德共的机构被全部摧毁,几千名德共干部被捕,并被迫转入地下,在这一事件中,被捕人员还有社民党人和其他著名人士。希特勒还在该事件后颁布被人们称之为“国会纵火法”的《保护人民和国家法》,授权政府接管各邦权力。他在冲锋队和党卫队的参与下,对各邦特别是那些不在纳粹党掌握之中的邦进行自上而下的夺权。从此,各邦的主权被纳入“一体化”,德国这一法制国家趋于瓦解,纳粹党的一党统治的基础得以基本建立了。他通过“长刀之夜”事件,镇压冲锋队,大肆镇压打击及削弱党内反对派,巩固自身势力。
3月5日国会大选后,纳粹党获得了43.8%的选票,民族人民党获得8%的选票,这两个执政党虽获得了51.8%的选票,但没有获得2/3的多数,这样他们就无法保证通过有些对他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立法。于是3月23日希特勒软硬兼施,终于获得了他所要求的授权法。有了它,希特勒在4年任期中就拥有立法权,就可以把国会和议员们撇在一边,不许他们问津。授权法是希特勒在权力道路上迈出的所谓“合法”的最后一步,同时也是建立他“元国家”的基础,希特勒有了这个授权法以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法规。他通过撤销邦一级的行政区,取缔纳粹党以外的政治组织,摧毁纳粹运动内部的反对派,控制经济和文化这四个方面的步骤,使各个领域进一步实行了“一体化”。就这样,希特勒在上台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基本上结束了从上到下的夺权活动,并建立了纳粹党一党专政的法西斯极权统治。恰在这对,年迈的兴登堡于1934年8月1日病逝。这可是给希特勒提供了最后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的极好机会。希特勒立即颁布一项法律,把总统和总理这两个职务合二而一,叫军队以及法官和官员向他个人宣誓效忠。作为元和总理,如今他成为国家政权的单独执掌者,把军队和教会之外的所有政治社会机构都一体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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