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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2/2)
全,”李默怒吼了一句,“催命一样把我催来,害我连闯三个红灯,怎么可能带全。一会儿她要受什么苦,全他妈是你害的。”

    “别废话,赶紧动手,”

    李默瞪了徐天颂一眼,开始进行准备工作。他一边将器具从自己的专用包里拿出来,一边喋喋不休:“这么喜欢赶紧娶回家来啊,一把年纪还打光棍,生个儿子又是那种人,真不怕有一天徐家绝后,你怎么有脸下去见列祖列宗。”

    “你再多废话一句,我立马崩了你。”徐天颂又从腰间拔出那把枪来,一半玩笑一半吓唬地冲李默晃了晃。

    可人家根本不怕,不屑地冷哼一声,直接把阮筝推倒在床上:“就这么靠着,这东西不能打麻药,你给我忍着,叫一声我就多缝两针!”

    阮筝觉得自己真是遭了无妄之灾。这摆明了是把怨气发泄在她头上了。明明是徐天颂威胁要请他吃枪子儿的,他不跟人家干仗,居然拿她一个女人来出气,简直太没有医德了。她现在可是他的病人啊。

    徐天颂绕到床的另一边,半跪在阮筝身边,声调难得地温柔:“别担心,忍忍就好。他要是缝得太丑,我马上送他去见阎王。”

    阮筝有种想要崩溃了感觉,怨恨地瞪了这两个男人一眼,忍不住吐槽道:“你们两个大男人能不能不要这么无聊!”

    李默立马拿这来攻击徐天颂:“听到没有,你小情人嫌弃你了。”

    “错,她明明是在吐槽你。”

    阮筝简直哭笑不得,连头上的伤口都觉得没那么疼了。但当那个叫李默的男人将针扎进她的皮肉时,她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身体瞬间绷得紧紧的,牙关紧咬呼吸停滞,巨大的疼痛让她几乎流出泪来,但她还是强硬地忍着一吭也没吭,只是两只手已经死死地揪着床单与被罩,豆大的汗珠不自觉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李默的两只手就在她面前来回翻舞,每当针尖勾起她的皮肤时,阮筝就忍不住颤抖一下,嘴唇因为太过用力而被咬得生疼。漫长的痛苦煎熬中,她发现徐天颂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她的手。疼痛令阮筝有些迷糊,下意识地就抓住了他的手指,用尽全身地力气紧紧地捏了下去,仿佛这样就可以将所有的痛苦都转移到他身上似的。

    或许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对阮筝来说却像是有几天几夜这么漫长。听着耳边冰冷的器械声敲打着金属的声音,阮筝的意识有一段时间竟是抽离的。等她终于回过神来时,就听一个声音在耳边说道:“好了,结束了。”

    这真是一句再动听不过的话,阮筝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李默已经转身在收拾东西了。床边地上扔了一堆带血的棉花,整个房间乱糟糟的,像是被打劫了一样。

    阮筝又转到另外一边,就看到徐天颂冲自己微微一笑,然后举起依旧被她紧紧捏着的左手,客气地问道:“请问能放开了吗?”

    阮筝赶紧松手,为了掩饰尴尬嘴硬道:“还不都是你害的,好好的拔什么枪。”

    “这话应该我说吧,好好的你偷听我们讲话,真不知道是谁理亏。”

    李默快手快脚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二话不说就要走人。徐天颂在后面叫住了他:“会留疤吗?”

    对方转身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那目光仿佛在说:废话,我这么高超的技术会留疤吗?

    两人目送他离开后,徐天颂开始叫人进来收拾房间,同时将阮筝转移到了隔壁的客房里。阮筝一进房间就先找镜子,看着头上贴着的纱布,想像着那下面有些狰狞的疤痕,不免有些难过。

    徐天颂走上前来,望着镜子里的她,眼神有种说不出的深邃:“为什么要推开他,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阮筝本以为他要说点安慰的话,没想到一开口竟是如此犀利。她愣了一下,转过头来冲对方嫣然一笑。尽管顶着额角的伤痕,她笑起来的样子依旧甜美而迷人。

    “爸爸,您就别问了,问多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您就当我是鬼上身吧,说起来还真有点像,您看我自己都搞不明白当时发生了什么。说不定是有人操控了我的身体,救了那人一命。”

    虽然她完全是在鬼扯,却令徐天颂觉得强词夺理的可爱。看着阮筝略显苍白的脸孔,徐天颂没再逼问她,而是直接抱起她扔到了床上,下了命令:“马上睡觉!”

    阮筝笑得有点无赖,摸着肚子道:“我还没吃东西呢,本来就是准备下楼来吃午饭的,谁知道……”

    徐天颂抬手看表,已经快四点了。于是他又打电话给厨房让他们做点清淡的东西上来。忙完这一切后他又扭头去看阮筝,只见她已经累得睡着了,脸上还带了点浅浅的笑意,像一只心满意足的猫咪。

    看到这幅画面,徐天颂愣了一下,转身大步走出了房间。阮筝是个危险的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勾人的气息。就算他意志再坚定,也难保不被吸引。那天在酒店的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已经是最好的证明,徐天颂几乎敢肯定,要不是自己实在病得有些难受,那天晚上他应该已经把阮筝给办了。

    从她踏进徐家的那一刻起,徐天颂就一直防着她。防着她使坏,防着她窃取机密文件,甚至防着她勾引自己的儿子。他唯独没有让自己的心设防,竟在不知不觉间让这个小妮子钻了空子,轻而易举地攫取了他淡漠多年的心。

    这是一个危险的讯号,徐天颂快步走下楼,穿过空荡荡的客厅,绕过花园里的树木花草,最后跳上了自己的brooklands,直接冲进了夜色里。

    他不喜欢这种失控的感觉,平静多年的心竟也会有些许的慌乱。他的脑海里全是阮筝的身影,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足以激起他心头的涟漪,搅得他心神不宁彻夜难眠。

    阮筝并不知道徐天颂去了哪里。她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暗,温热的食物就摆在床边的茶几上,阵阵香气勾起了她无边的食欲。

    尽管额头上的伤口传来阵阵灼热的疼痛,阮筝还是将面前的食物一扫而空。吃完之后她也懒得收拾,擦干净嘴直接又爬回床上休息。她实在很累,从香港回来后整个人就一直没什么力气,今天再这么一闹更是身体发虚,裹着温暖的被子一夜到天亮。

    这样的生活过了好几天,阮筝每天几乎足不出户,就窝在房间里休息。看书也好上网也罢,徐天颂都不反对,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许她出这个家门。阮筝因为脸上的伤口也不愿意轻易出门,深怕把人吓着了。她将头发剪出些刘海来,斜斜地遮住贴纱布的地方,日夜期盼着有一天伤口好了,那疤会自己慢慢淡下去,直到最后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临近新年,外面过节的气氛越来越浓烈,阮筝见徐天颂的次数却是越来越少。越到新年他越忙,最近这段时间阮筝几乎没在家里见过他,偶尔撞见一面他也是行色匆匆,连个招呼都顾不上打。

    听说他最近正在竞标一块地,就在s市临近市中心的地方。这块地如果拿下了,无论在上面建什么都可以狠狠地发一笔大财。而负责这次招标项目的人,正是当初把阮筝卖给杜兆年的刘碧芝的父亲副市长刘长远。

    这个刘长远阮筝并不陌生,关于他的资料阮筝心里有一打,包括他跟杜兆年的关系,两人如何一个在台面上控制局面,一个在暗地里拼命捞钱,阮筝心里一清二楚。

    在国外留学就有这点好处,多少高官家里的不孝子孙到了外面,在洋鬼子面前没了优越感,就只能在国人圈里拿父辈的那点子“光辉业绩”来吹牛了。阮筝跟他们混久了之后挖到了不少好料,有人甚至吹牛的时候把杜兆年的几个姨太太的出身来历都细细地讲给她听了。

    和这些人一比,徐天颂真可以算得上是三观端正品德高尚了。家里没有进进出出来历不明的女人,平时一心扑在工作上,或许在外面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但从没听说他有什么乱搞的事情传出来。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徐天颂大概是个例外。他从前没钱的时候是太坏了,现在有了钱反倒有种改邪归正的意愿了。

    阮筝心里清楚,那个工程杜兆年志在必得,以他跟刘长远的关系似乎也是十拿九稳。但现在徐天颂在里面插了一脚,事情似乎就没那么简单了。

    翻开徐天颂这个人的履历可以发现,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只要是他想做成的事情就没有达不成的。想想他跟郑楚滨的关系,想想郑楚滨的身家背景,一个小小的副市长真的有这么大的能量吗?

    鸿伟这几年下坡路走得很厉害,被青膺挤得都快没活路了。如果刘副市长是个聪明人,会不会转而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呢?与其跟徐天颂硬碰硬闹得两败俱伤,倒还不如谋求一个双赢的局面。

    那个刘碧芝就是最好的证明,不管她是不是真的倾心于徐天颂,刘长远在杜兆年和徐天颂的天平间已经发生了倾斜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

    阮筝在这方面具有天生的敏感度,想清楚这一点后她不由心情大好,连头上纱布除了后隐约露出的疤痕都有些不放在心上了。

    她望着梳妆台前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了一口气。床头柜上的手机恰巧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一个熟悉的名字跳了出来。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很喜欢李默的性格,写起来格外爽啊。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写一篇他当男主的文,好好过一把瘾。

    ☆、第28章 死者

    电话是顾知桐打来的。

    阮筝接起来的时候声音有些发闷,对方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说话既贴心又关切,比徐天颂那种的命令舒心多了。

    阮筝摇头,“没有,挺好的。你最近怎么样,忙吗,”

    抬头看看墙上的钟,已经过八点了。这个时候顾知桐应该下班了。警察工作没日没夜的,临近年关小偷小摸多,他估计更忙了。这么多天来他也就今天有空给自己打个电话吧。

    电话那头顾知桐沉默了一下,突然开口道,“我在你家门口,你可不可以出来一下?跟保安说一声,让我把车开进去。”

    阮筝的心“咯噔”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敲了一下似的。从声音里就可以听出来,顾知桐的情绪不太对,有着少见的低落与压抑。他一向是个阳光开朗的人,这么些天不见怎么就成这样了。

    “你等我一下。”

    阮筝挂了电话换好衣服,又将刘海往疤痕处遮了遮,然后下楼去通知保安,让他们放顾知桐进来。冬天的晚上冷风阵阵,阮筝就这么站在门口望着车子驶进来的方向。偶尔想起徐天颂来她就回头看一眼三楼的窗户,发现屋里是暗的,就知道他肯定不在家。

    她在冷风里站了几分钟,就见车道上刺眼的灯光由远及近闪了过来。顾知桐今天是自己开车来的,一辆白色的四驱,倒跟他整个人开朗的性格很相衬。

    只是他下车的时候脸色明显有些阴郁,虽然带着笑容,但看得出来有些勉强。

    阮筝走上前去,刚准备说话,就见他从身后拿出个纸袋来,有些孩子气地笑道:“送你的,要不要尝尝?”

    “什么东西?”阮筝有些好奇,打开纸袋一看,发现是几盒港式甜点。有她喜欢的芒果班戟、艾草饼、芋头糕,还有一个塑料盒里装了满满一碗粥。阮筝有些好奇这粥,打开盒子一闻,只觉一股蟹香味扑面而来,不由惊喜道:“膏蟹粥?”

    “上次听你提起过,说你很喜欢吃这个。我们家附近正好开了家新的港式餐厅,里面正巧有卖这个,我就买来让你尝尝了。味道可能不如在香港吃的正宗,但总比没有好是吧。”

    阮筝捧着手心里还热乎乎的粥,心里是满满的感动:“你特意给我送这个过来的?”

    她说话的时候头微微扬起,正巧边上的路灯洒下大片的光来,照得她眼睛亮亮的。一阵风吹过来,将阮筝的头发吹得有些乱,迷蒙了眼睛的她显得更是迷人,漂亮得令人心动。

    顾知桐没忍住,伸手去撩她的头发,将堆在胸前的长发慢慢地往后撩,整个人渐渐地向阮筝靠过来。

    这个美丽而年轻的女子,从认识的最初起就让他留下了巨大的好感。今天的他心理有些脆弱,只有看到她的笑容才能弥补一点空虚。所以他借口送食物过来的,原本只是想获得一些慰藉,但现在看到阮筝近在咫尺,身上还散发着女人特有的香甜气息,顾知桐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多了。

    他慢慢地将头向阮筝靠拢,手指无意识地插入了她的发际中,双眼凝视着阮筝光彩夺目的眼睛,视线却突然落到了她左边的额头上。

    才不过几天,那块疤还很明显,即使路灯光并不亮,却依旧看得清清楚楚。他的动作一僵,脱口而出道:“怎么弄成这样?”

    阮筝抬手摸摸那块疤痕,其实已经不太痛了,就是有点丑,还有点痒。她讪笑了两下敷衍着解释:“不小心摔了一跤,磕到了椅子,就成这样了。”

    “还疼吗?”

    “不疼了。医生医术很高明,保证不会留疤。”

    顾知桐少见地皱起了眉头,伸手轻抚那块疤:“以后小心一点。留不留疤是其次,伤到脸总是不好。女孩子都爱漂亮,你本来长得就好看。”

    他的手指抚在那块疤上时痒痒的,阮筝却觉得心里很暖,不是那种跟徐天颂在一起的心悸与冲动,而是真正内心完全的宁静。顾知桐就是有这种魔力,哪怕她并不爱他,却依旧喜欢跟他在一起。听他说说话也好,即便只是看他几眼也行,原本所有的不愉快都会随之烟消云散。

    可是今天的顾知桐明显跟往常有些不同。他情绪不高,说话也没什么精神,虽然依旧温柔可亲,但表情带了几丝淡淡的忧伤。阮筝觉得他来找自己一定有话说,想想徐天颂也不在家,便索性邀请他:“要不要进去坐坐,一起吃点东西?”

    顾知桐终于露出了明媚的笑容,自然地拉起阮筝的手往里走。两人来到餐厅,将顾知桐买来的东西全都摆在了桌面上,然后一样样地尝起来。

    阮筝这两天胃口不好,晚饭没吃多少东西,这会儿正觉得有些肚子饿了。这些点心都是家乡风味,口味清淡很对她的胃口,她一时兴起就忍不住吃了一样又一样。

    顾知桐只是陪在边上,手里拿着半块芋头糕慢慢地吃着。他的心思完全不在食物上,眼睛一直盯着阮筝不放,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

    阮筝低头喝粥,本想装做没看见,但那目光直接而热忱,倒把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于是她放下粥碗,转头看顾知桐:“你怎么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对了,霍明远的案子有进展了吗?”

    “阮筝……”顾知桐突然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的声音有几分急切,又带了点沙哑。看他的表情像是正在隐忍着什么,努力了半天后终于还是将手放开了。他有些无奈,表情带着点苦笑,“还没头绪。不过今天又出了个新案子,和霍明远一样,也是个瘾君子,被人发现死在一个小巷里。”

    阮筝愣了一下,脱口而出道:“是不是跟霍明远死相差不多?”

    “嗯,一样是一刀扎在心脏处毙命。手筋脚筋悉数挑断,现场惨不忍睹。”

    阮筝一下子没了胃口,想起那天报纸上看到的案发现场的照片,虽然模糊不清,但配上那详尽的报道再加以想像,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什么人非要这么杀人。一刀毙命还不够,还要挑人手筋脚筋。他跟这些人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要恨成这个样子?”

    顾知桐抿嘴沉默片刻,虽然向阮筝透露案情有违规定,但他还是忍不住说了:“两名死者手脚上的血迹经检验都是新鲜的,也就是说是在死前造成的。”

    “先挑手筋脚筋,然后再杀人?”

    “应该是这样。”

    阮筝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在只有两人的餐厅里听着特别明显。她拿起桌上的透明水瓶倒了杯水给自己,咕嘟咕嘟喝了大半杯,才渐渐平复了激动的情绪。

    顾知桐一脸抱歉:“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个的,你还受着伤。本来送东西来是想让你开心一点的,没想到反倒害你不高兴了。”

    “我没不高兴,就是有些替那些死去的人惋惜。你们一定要抓到凶手,替死者讨回公道。”

    顾知桐看阮筝一脸认真的模样,不由笑了:“放心放心,我一定努力抓到凶手。看你这么义愤填膺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跟死者有什么关系。说起来你们是有点像,脸上都有疤。”

    阮筝摸摸额头上的伤口:“是吗,他的在哪里?”

    “右眉梢上,看皮肉应该是旧伤,不是这次造成的。”

    阮筝吓得手一哆嗦,不小心打到了粥碗,里面的膏蟹粥一下子流了出来,摊得满桌子都是。她“哎呀”了一声,赶紧抽纸巾擦粥,脸上的震惊之色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你怎么了?”顾知桐一面去拉阮筝的手,一面追问道,“这人你是不是真的认识?怎么我一说他的疤,你就吓成这样?”

    “没有,没有……没什么。”

    “阮筝!”

    阮筝抬头看顾知桐,嘴唇不自觉得有些哆嗦。她又低头去擦那些粥渍,越擦越心烦,到最后索性把纸巾一扔,直接问顾知桐道:“你刚才说的那个受害者,他名字里是不是有个晋字?”

    “他叫冯连晋,确实有个晋字。你们真的认识?”

    “我问你,你们检查他身体没有?他身上有没有什么伤?我是说大概在胸口的位置,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伤口,诸如淤青或是骨折什么的?”徐天颂那么狠的一脚,几乎要把人踹得吐血,多少会留下点痕迹吧。

    顾知桐仔细回忆了一下:“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法医初步鉴定他胸口确实有一片淤青,应该是最近造成的,但是不是死亡当天造成的目前还不清楚。法医还说以淤青的程度来说,他的肋骨很可能会有骨裂,具体情况要等尸体解剖再说。阮筝你到底怎么了,你是不是想起什么来了?”

    阮筝双手撑在桌面上,一句话:”这个人我认识,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半响才抬头去看顾知桐,艰难地吐出我头上的伤就跟他有关。”作者有话要说:男配出来插个花,给老徐点压力,虽然我觉得他这个狂妄自大到根本不知道压力是什么。

    ☆、第29章 傲娇

    顾知桐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他猛得抓住阮筝的手臂,声音都有些变调了,“你认识他,你们是朋友,”

    阮筝被他捏得有些疼,挣扎着解释道,“不是,我们其实不认识。我也是前几天才见过他。你,你能不能先放手。”

    “抱歉。”顾知桐赶紧放开阮筝,尽量控制自己的语气,“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你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就在这个房子里认识的。”阮筝抬起刘海,露出那块新肉来,将那天发生在徐天颂办公室里的一幕详细地说给顾知桐听了。说到对方拿枪顶着阿晋的脑袋时,阮筝有几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说了。如果不提枪的事儿,她就说不清额头上的伤口怎么来的。顾知桐虽然是警察,但实力还是太弱了,对付徐天颂这样的大人物,靠他是不行的。单凭自己的一面之词也不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逮捕他,顾知桐最多也就是听听罢了。

    不出阮筝的所料,顾知桐听到徐天颂有枪时并未露出吃惊的表情,反倒是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他从前是黑帮出身,有枪在身上不稀奇。你说的情况跟我们目前掌握的信息很一致。这个冯连晋确实是青膺老总徐天颂的手下,死前一直在青膺集团工作。照你这么说,徐天颂知道了他吸毒的事情,所以在家里私开公堂,甚至有杀他的意思?”

    “我不知道。他说他拿枪出来只是吓唬对方,希望他能去戒毒而已。我看他不像说谎,毕竟以他的地位想要处理这么一个手很容易,没必要搞成这样吧。我前几天听说徐天颂派了人送他去戒毒所。这个情况你们调查到了吗?”

    “调查过了,事实上白天我刚刚在警局见过徐天颂。我们队长请他回来协助调查,问过话后就放他走了。”

    “你们怀疑是他杀了阿晋?”

    顾知桐眉头紧皱:“我不知道,我现在没办法下结论。问话的时候我不在现场,但听同事说他没有可疑,法医判定的案发时间里,徐天颂有明显的不在场证据。目前可以排除他亲自动手的可能。”

    这些其实都是需要保密的东西,但顾知桐面对阮筝的时候不知不觉间心防就打开了,很自然地就告诉了她自己知道的一切。他现在脑子乱乱的,两个受害者,都跟阮筝或多或少有点关系。这真的只是个巧合啊?

    而这后一个,居然还牵涉到了本市的房地产大鳄徐天颂,将他、冯连晋还有阮筝三人联系起来,顾知桐心里一直存有的那个疑惑越来越大,已经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了。

    看着阮筝漂亮的容颜就在眼前晃动,顾知桐心头一热,忍不住将疑问问出了口:“阮筝,有个问题我一直想要问你。我不希望你觉得这是个冒犯,只是我确实有点好奇。”

    阮筝一脸平静:“你问吧。”

    “你跟徐天颂是什么关系?我想问,你们是那种关系吗?”

    阮筝本来以为他要问关于那两个死者和自己的关系,没想到他居然蹦出这么一句话来。这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

    一个年轻女人住在一个富豪家中,对方没有妻子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她很容易就被联想到那方面去。在这个圈子里养情人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养一个两个不稀奇,很多人都有长长的一串列表。

    阮筝对被误会成那样的女人并不生气,只是淡淡解释道:“我跟他目前是亲戚关系。”

    “什么亲戚?你们长得并不像。”

    “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事实上他是我未来的公公。”

    顾知桐原本有些纠结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怪异起来。他像是听不明白阮筝说的,片刻后还喃喃着重复了一遍:“公公,他是你公公?你……你是他们家的童养媳?”

    从刚才起就一直有些紧绷的气氛,终于因为顾知桐的这一句话而有了些许的松动。阮筝控制不住笑了起来,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太好。他们刚才还在讨论阿晋被杀的事情,转眼间她就笑得这么欢,实在有些对死者不敬。

    她赶紧收起笑意,一本正经道:“不是的,他儿子和你一般大,今年二十岁,已经成年了,可以娶老婆了。”

    顾知桐依旧有些迷惘:“资料显示徐天颂今年三十六岁,这么说他十六岁就当爸爸了?”

    阮筝心想,十六岁也没什么,一个七八岁就会玩枪的男人,十六岁有个儿子真是再正常不过了。托顾知桐的福,阮筝总算知道了徐天颂的真实年龄。不知为什么这一点很奇怪,她这些年对徐天颂做过很多调查,唯独对他的年龄一直没办法证实。有人说他只有二十多岁,也有人说他其实五十多了。每次谈起他的年龄,每个人都有一套说法,并且都言之凿凿,似乎亲眼见过他的护照似的。

    或许是他的脸太具有迷惑性了,让人无法猜出他的真实年龄。

    阮筝微微叹了口气:“是啊,十六岁就当父亲了,确实有点早。不过事实就是这样,我跟他儿子上个月订婚了。所以我们算是名义上的准公公和准儿媳妇的关系。”

    顾知桐望着阮筝的眼神露出了几分痛苦与纠结。虽然证明了阮筝不是那种出卖身体的女人,但答案依旧令他无法释怀。如果说原先他还想过用真爱去感动一个一时失足的女人的话,那么现在他连这唯一的胜算也没有了。

    阮筝不再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二奶、小三、情妇。她很快就是徐家名媒正娶的儿媳妇,是徐天颂的儿子合法的妻子。他能给阮筝的也就是一个名分而已,现在一个比他更有钱更有权的男人给了她相同的东西,他一下子就显得很没有竞争力了。

    阮筝看着对方茫然而纠结的表情,一下子猜到了他的心事。平心而论,顾知桐确实是个不错的丈夫人选。如果她不是十七年前父母双亡的阮筝,而只是一个平常的女孩子的话,她或许真的会爱上顾知桐,选择和他共度人生。

    但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从她决定报复徐天颂的那一刻起,她就跟顾知桐这种阳光开朗没有污点的男人扯不上关系了。再说她也不可能爱上他了,他的笑容再富有感染力,也不及某人霸道而强悍的一个吻。

    女人有时候真是容易犯贱。放着安稳的男人不要,非要去玩火。阮筝觉得自己现在就是走在熊熊的大火之中,转眼间就会被腥红的火苗吞噬。

    她这样的人,还是离顾知桐远点的好。

    于是她开始下逐客令:“今天谢谢你送的东西,很好吃我很喜欢。天色不早了,你明天要不要上班?”

    顾知桐却没接她的话茬,自顾自问了别的事情:“徐天颂的儿子现在在哪里,我可以和他见一面吗?”

    “你见他做什么?他现在不在国内,他在美国念书。”

    “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放假吧,放假的时候就回来了。”

    顾知桐盯着阮筝的眼睛:“现在已经放假了。”

    他说得没错,现在确实放假了。按道理圣诞节的时候徐启琛就该回来了,但他找了个烂借口留在美国不肯回来,徐天颂居然也没派人把他抓回来了。现在都快过年了,美国的假期倒是结束了,阮筝正好拿来当借口。

    “美国那边跟我们假期不一样,他们不过春节。”

    顾知桐一时语塞,但还有些不死心:“他还有多久毕业?”

    “两年。”

    “所以说,两年后你们会结婚?”

    阮筝笑了:“理论上应该是这样。”实际上当然不可能。两年后她都不知道在哪里了,怎么可能跟徐启琛结婚。再说她也没兴趣跟个gay形婚,她虽然命运坎坷,但也渴望拥有完整而幸福的家庭。

    她跟徐启琛,注定是没有未来的。

    阮筝淡淡笑了笑,有点自嘲也有点释然。对于伤到了顾知桐,她觉得有些抱歉,但现在不把话说清楚,任由他不切实际地幻想下去,以后受到了伤害可能会更大。

    她抬头去看他,想说几句安慰的话。顾知桐高大的身影就站在离她不到半米的地方,他的脸背对着光线,表情平静得有些不像话。就在阮筝想要开口时,他突然伸出手来,直接将她搂进了怀里。

    这一抱既温暖又充实,几乎将阮筝整个人都包围了起来。阮筝有些愣了,第一反应并不是想要推开他,而是想要伸手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

    顾知桐的声音有些哑,轻轻在她耳边说道:“这么说我还有两年的时候。太好了,我会好好利用这两年来追求你,希望两年后你会成为我的人。”

    “呵!”一声轻笑在餐厅里响了起来,带了点不屑,还有几分嘲讽。阮筝愣了一下,扭头朝客厅望去。

    徐天颂顾长的身体正倚在餐厅门口,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他像是无意扫了阮筝和顾知桐一眼,随即潇洒转身,大步离去,连半个字都没再给他们留下。作者有话要说:我觉得有必要送老徐一个呢称,叫”傲娇徐”。动不动就打翻醋坛子什么的。

    ☆、第30章 除夕

    阮筝的新年过得有些无聊。

    徐天颂借口她头上有伤,几乎不带她出席任何宴会活动。家里的佣人不少都放假回家了,平时还有点人气的屋子一到节日反倒显得冷冷清清。

    阮筝其实也不喜欢出门,天太冷,她又有伤又有病,实在不适合东奔西跑。家里的司机只剩下一个,每天负责接送徐天颂进进出出。阮筝在国内没买车,连出个门都不方便,偶尔想要出去走走只能打电话叫的士来家里。

    这有点变相软禁的意味了。虽然徐天颂从头到尾都没说什么,但阮筝心里清楚,他这么做无非是在生气。气那天她把顾知桐领到家里来了,气他们两个旁若无人地抱在一起,简直不知羞耻。

    当公公的看到儿媳妇跟除了自己儿子的野男人幽会时,如果他还能保持一张平和的脸,那只能说那个儿子肯定不是他亲生的了。

    作为这个家当仁不让唯一的主人,一旦徐天颂动了气,阮筝的日子就不会太好过。当然以徐天颂的性格不会在物质上为难她,依旧每个星期按时打钱到她的帐户上,算是给她的零用钱。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家里的菜色也不会变差,和从前一样品种繁多精致可口。

    只是阮筝每每一个人坐在宽敞明亮的餐厅里吃饭时,总觉得冷嗖嗖的。就像从前一样,永远都是一个人的孤单感。小的时候在舅舅家,阮筝总觉得自己就是个多余的人。舅舅一家人高高兴兴吃饭的时候,她通常就端个碗在沙发里拔拉米饭。虽然舅舅偶尔也会招呼她一起吃,但即便她真的上了桌,也永远融入不了他们的世界。

    那种生生父母与孩子间的互动,她根本体会不到。她就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孩子,无论多少努力也插不进他们的氛围里。

    后来去了国外,阮筝也喜欢一个人住。她当时申请到了不错的奖学金,足以支持她在美国租个一居室。她每天下课或是打工回来后,总是一个人做饭吃饭睡觉。做事情的时候她喜欢把电视开着,这样可以有点声音,至少让她觉得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不是真的被扔到了一个荒岛上。

    进了徐家之后这种感觉渐渐少了,徐天颂不忙的时候会回来吃饭,即便两人面对面坐着什么话也不说,阮筝也能感觉到充实和小小的愉快,就像这个世界终于有人可以证明她的存在一样。

    可这种日子短暂得可怜,因为顾知桐的出现,打破了她和徐天颂之间长久以来的平衡,她又重新回到了孤独单一的世界里。

    徐天颂做得还真绝。自从那天之后他没在家里吃过一顿饭,或许他真的应酬颇多忙得分/身乏术,但至少可以在家里露个脸。但事实上阮筝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偶尔会回来拿点东西,但两人却从未撞见过。

    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外面,甚至好些天夜不归宿。阮筝心想他一定是去徐启琛嘴里说的那个“凌姨”家里了,男人有需求很正常,他发起情来连自己都吻过,去一个长期保持性关系的女性朋友那里真是再平常不过了。

    阮筝抬头看了看墙角立着的仿古大钟,时针已经过五点了。今天不出意外的话,她肯定又是一个人了。

    可是今天毕竟有些不同,是除夕,是中国人一年的最后一天。明天就是新的一天了,在这一天绝大部分人都会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无论好坏总要聚上一聚,只有这样才能填补心里对亲情的渴望。

    在这一天落单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平时小小的孤单寂寞会在这个万家团聚的时刻被放大百倍千倍。阮筝一下子想起了很多人,想起惨死的父母,想起被烧死的弟弟,也想起远在美国正跟男朋友快活似神仙的徐启琛,还有那天因为被撞见而有些尴尬匆匆告别的顾知桐。

    他白天的时候有打过电话来,问阮筝新年怎么过。阮筝笑着说要跟家人吃饭,和他互道新年快乐后便挂了电话。然后她就忍不住苦笑起来。她哪里来的家人,她早就无亲无故,是个世界上最最可怜的孤儿了。

    她还想到了最近放假回家的佣人们。因为是除夕,阮筝特别做主将家里的佣人全放回家了,有些家在香港的她甚至提早两天就让他们买机票回去了。现在这个家,除了她之外再也没有别的活物了,连大口呼吸一下都能听到重重的回声。

    她想了这么多人,甚至连舅舅舅母都想了一下,但唯独对某个人一直刻意地不去想他。她希望忘掉他,就当他从来都不存在。

    可是这个家里到处是他的味道,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股名叫“徐天颂”的气息,无论她走到哪里都避不开。

    阮筝有些恼火,摸着大唱空城计的肚子,她决定去厨房做点吃的。中午她就吃了碗泡面。这种时候哪里还有人送外卖,就算有阮筝也不想麻烦人家。还是让人少接点工作早点回家吃饭去吧,路远迢迢跑到这里来送外卖,只会让人将她看做一个孤僻可怜的怪女人吧。

    家里虽然没什么人,冰箱里东西倒是不少。阮筝决定做桌丰富的晚餐慰劳慰劳自己,索性将里面的食材全都拿了出来,摆了满满一桌子。

    她先挑了块肉质肥厚纹理清晰的三文鱼,快速将它切成几块。因为不太爱吃生食,阮筝决定先煎一煎。做这个同时她又打开烤箱预热,为一会儿的芝士焗明虾做准备。冰箱里有新鲜大只的海蟹,阮筝以前从没处理过这样的大家伙。但今天心里憋着一股气,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拿出来再说,直接洗干净扔进锅里煮。

    她在柜子里翻了半天,找到了做火锅用的明炉,将处理好的肥牛肉、年糕、粉丝还有各种菇类一股脑儿全都扔了下去,又放了不少重口味的调料,当锅里的三文鱼已经裹上黑椒番茄酱汁时,整个火锅也烧得直冒泡了。

    阮筝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一手芝士一手朗姆酒,还真有点女主厨的味道。她今天有点收不住手,做什么东西都充满了豪气,中式西式全都无所谓,将她在美国练出来的一点点厨艺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等到餐桌上终于摆了十七八道菜后,阮筝整个人累得已经完全没有动筷子的**了。她觉得自己光闻那香气就已经饱了,看着一桌子五颜六色的菜品,她既有满足感又充满了失落。满足的是自己的厨艺还算可以,做出来的东西至少卖相不错。失落的是她居然找不到一个人陪她吃这一桌子美味,到最后也许它们都得进垃圾桶。

    这种感觉真令人难受。阮筝慢慢地解下围裙,靠在沙发里直喘气。她一直开着电视,看看时间都快演春晚了,无论换到哪个台都是主持人恭贺新禧的模样,对阮筝简直就是一种不停累积的刺激。

    她看着电视里花枝扫展的男男女女,每个人脸上都带着职业化的微笑,说出来的话也都差不多,听多了就像是一种催眠。阮筝慢慢的就觉得眼皮子有些发沉,意识渐渐从头脑中抽离,耳边似乎还留有嘈杂的喧闹,整个人却已经不自觉地歪倒在了一旁。

    那天晚上大约九点的时候,徐天颂提早回来了。他本来有个酒宴要应酬,但进行到一半他就撤了。按前几天的节奏他会去阿萱那里过夜,将自己满腔的欲/望都发泄在她身上。每次激/情过后他都会有短暂的满足,但接下来却是一次比一次更深的失落。

    今天他却没有继续这种生活。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离开酒店后会把司机留下独自开车回来了。这个对他来说只是个临时住所的地方,不知从何时起竟有了巨大的吸引力,让他总是不自觉地想要回来。即使刻意逃离,身体和心灵依旧被牢牢地牵制住。

    徐天颂推门进客厅的时候,心里还小小地嘀咕了一下,心想阮筝不会趁自己不在家又把那个姓顾的警官招回家来吧。如果他进门时两人正在忘情地热吻,他是不是要选择回避?或者他们已经迫不及待走到下一步,在原本属于徐启琛的房间里赤/裸相见?

    那幅画面光想想都令人血往头顶上冲,徐天颂几乎是带着一股怨气进的门,迎接他的却是一幅意想不到的画面。

    家里十分冷清,一个佣人也没有。占了满屏的超大型电视机正热闹着演着节目,歌手卖力地唱着,舞者尽情地舞着,一派升平喜乐的景象。

    徐天颂从不看这种东西,乍一见之下不由愣了几秒钟。他连鞋都没换就直接走了进去,皮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时发出笃笃的响声。家里的一切令他觉得有些怪异。

    空荡荡的屋子里一台电视机自己这么响着,放眼望去他只看到沙发上阮筝缩成一团的身影。徐天颂的嘴角无意识地扬起了一点弧度,快步走上前去。

    阮筝睡得正香,脸上表情平静,唯有眉心处有些淡淡的摺皱。凑到阮筝脸颊边柔声道:“他不自觉地伸出手来,轻轻抚了抚那个“川“字,,阮筝,我回来了。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段是不是很温馨,有没有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家里佣人走啦,司机走啦,就剩下老徐和小阮啦,多么美好的新年啊,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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