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为不适当。”</br> “如果是你站在蔡志照的那个位置,你会开枪吗?”缪馨追问。</br> “我……我不知道。”王队长脸色难看。</br> “我这里有一张现场的模拟照片,照片上你在六点钟的位置,蔡志照在十点钟位置,你是警队里的枪神,按理说你的角度更利于开枪。正是因为像你的现场报告里写的那样,你认为罪犯已经开始放下武器,场面已经被控制,所以你没有开枪,也认为没必要开枪,对不对!”</br> “是,但是在我的……”</br> “审判长,我没问题了!”缪馨问完,已经坐下。</br> 辩方律师叶思勤开始盘问:“王队长,我看过你们以往的一些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是这样写的。在滨海广场有三名凶徒抢劫,当时你们让凶徒放下武器。当凶徒开始放下武器时,突然有一名凶徒又举起了刀要伤害人质,结果你开枪将他击毙,对吗?”</br> “对。”</br> “也就是像你刚才说的,即使前一秒以你们丰富的警察经验认为犯罪现场已经控制住,但是因为罪犯的犯罪行为不可控,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可预知的事情,导致你们会突然开枪,是不是?”</br> “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br> “所以当时从你的那个角度是罪犯已经准备放下枪,也许从我当事的角度可能认为罪犯要伤害人质,所以开枪,是不是有这个可能性。”</br> “完全有这个可能。”王队长回答。</br> “审判长,我问完了。”叶思勤转头看了眼缪馨,两个人对视,深深一笑。</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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