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兽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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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边掠过。

    “拦住他们!”忽然多伦多的声音传进了耳朵里,他们追来了!

    我和大白更加玩命的跑。

    “卫兵,杀了白狗!”

    “不要伤害多玛!”

    阿尔夫和多伦多的声音同时响起,很显然这里是多伦多的地盘,士兵当然要听多伦多的,所以射来的几只箭都是擦肩而过,没有什么伤害!

    “可恶,箭拿来!”阿尔夫一把扯过身边士兵的弓箭,搭上弦,一松手,没想到这个外交使者弓箭用的很是厉害,我和大白同时听到一阵破空低鸣,不用看也知道阿尔夫的那支箭是朝着我来的。

    几乎在一瞬间我都看到了冥界的大门,忽然又有一声破空,紧接着我的旁边便插上了两只羽箭。

    我一愣,停了下来,转过身,多伦多手里拿着另一把弓,我知道是他救了我。

    而现在多伦多正紧紧抓着阿尔夫已经准备要射出的箭头,鲜血顺着手腕滴落在地上,我的心一阵抽痛。

    大白从身后舔了舔我的耳朵,每当他想要安慰我的时候,都会先舔我的耳朵。

    我一阵颤抖,我现在是一只狗,还是一只野狗,即使我再感动,我也不会牺牲自己的自由,广阔的大草原上还有很多我放不下的心思。

    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多伦多,和他四目相对,多伦多我欠你一条狗命,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会还你!

    转身,一声狼嚎,狮吼乍起,野兽和人类不仅仅是一线之隔。

    014 干旱

    在野生的大草原上,即使所有的动物都迷路了,狗也不会,即使所有的狗都迷路了,我也不会。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我是与众不同的,在野狗中也是与众不同的。

    除了我能够像人类一样的思考,拥有一些属于人类的记忆以外,我的身体也和野狗不同。

    我的记忆力超群,据说在动物中大象是最聪明的动物,他能够记住200个单体,可是我感觉我比大哥他们记住的还要多,只要走过一次的路,见过的动物我都不会忘记,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过目不忘。

    我能够轻松的跨国十公尺(10米)的大峡谷,能够平地起跳七公尺以上,有的时候我都觉得我会不会是什么东西和狗的配种?

    哈塔尔草原已经很久没有下雨了,像这种情况已经趋于干旱,在草原上雨水匮乏的时期是野草的天下,雨水充足则是大树的世界。

    可是野草茂盛并不能饲养所有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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