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这儿吧。”飘龄伸手邀李若兰过去。
“真是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莫名其妙的有了这次出游的机会。嘿嘿,感觉太好了!”李若兰眉飞色舞的说着。
“你都去过哪里?”看着李若兰眉飞色舞的样子,他也变得活跃健谈起来。
“哦,我去过很多地方啊。都是在咱们这个城市罢了。”李若兰显得有点无地自容,因为她去过的地方实在是很少,就缩小在这个小小的城市里。
“以后我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他也没有走出过这个城市,只是他不想说出来。
他从小生活的景况不比李若兰家里好多少。他只是记得幼年时候跟着张一山叔叔练武,张叔叔供给他吃饭,是他唯一的亲人。他小的时候没有像同龄人一样跟一群同龄的小朋友一块玩耍嬉戏,而是跟着张叔叔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过活。小时候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在山上闲逛,跟一些小动物玩。他甚至能听懂山里好多动物在说什么,对动物有很强的亲和力。所以造就了他现在的性格,很孤僻,不喜欢多说话,就像他小时候一样。他在那个小山村附近的一所初中里完成了初中学业,那所学校的教学条件很差劲。虽然老师们都很尽职尽责,但也是于事无补。在那所初中里,他随处都可以看到窗户上勉强镶着一块块破损的玻璃。那里的操场是很原始的那种,简单的把一块方形地打理平整,然后把表面压实,再加上几个破烂的篮球架就是一个体育场。在那里,同学们玩得很开心。打篮球的时候甚至不太在意是否犯规,因为他们不太懂,也很少有机会看电视上上演的篮球赛。王飘龄在那所小学度过了充满酸辛的生活,他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孩子,经常受到别的同学欺负,这养成了他隐忍、报复的心性,遇到事情可以不在当时爆发出来,他记在心里,报复心极强。
王飘龄在那所学校里是一个很默默无闻的孩子,他的心里很平静,难得激起一丝涟漪。他只是想着学习,直到后来遇到了那个女孩,是让他有好感的第三个女孩子。飘龄只是在心里默默的暗恋着这个让他一度魂牵梦萦的女孩,从来都没有对她表白,那时候他还不懂的恋爱为何物。他甚至不敢对她流露出一丝暧昧的表情、爱慕的眼神。遇到这个女孩是在他读初二的时候,确切的说,在初一刚刚入学军训的时候就遇到了那个女孩子,只是在那个时候还没有萌动对她的好感。到了初二,重新分班,他跟那个女孩分到了同一个班里。于是那个女孩成了唯一可以在他的心里激起哪怕一丝涟漪的事物。
“她喜欢穿着黑色的小皮鞋,黄色的上衣,还有一条休闲牛仔裤。她是我魂牵梦萦的女孩,在梦里时常浮现她的影子,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上她了。”他从家里找了一个旧旧的、挺厚的硬封皮笔记本,开始写日记,基本上都是与她有关的事情,“今天上午,数学老师叫起她来回答问题了。当时她在那边低着头,不知道在忙什么,我怎么也看不到。可能正是因为她不专心听课,所以老师才点她的名字吧。她站起来,还是低着头,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或许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老师刚刚提出了什么问题?红,我当时是多想站起来替你回答,你知道吗?但我又是那么的胆怯,不敢面对全班同学、老师,更不敢面对你。请你原谅我的懦弱,如果你嫌弃我这么没用,我会改的,相信我好吗?晚安,红,但愿在梦里再看到你。”已经是晚上10点多,那时候是初二上学期将要结束,临近放假的时候,他觉得有点凉而且有点困。他把写好的日记又看了一遍,然后收起来放在桌凳深处,并且塞到几本书的下面。他不想任何人在不经意间看到他记下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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