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在战时因功晋升外,除了按照入伍年限晋升外,军官的选拔、培训及晋升在精神层面是凝聚军队,提升军队战斗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火枪营”建立了选拔“优秀士兵”进入“教导队”培训,合格后作为下级军官晋升使用。等军队规模扩张后,还要成立专门的军事学校培训各级军官。五是“火枪营”的饷银都是由韦仁自筹,因而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火枪营”只知道司令官韦仁,而不知道朝廷、皇上,这就决定了“火枪营”成为韦仁的私军,营中的军官、士兵只认韦仁的手令,其他任何人根本征用不动“火枪营”的一兵一卒。
“火枪营”营制以每班十二人,设班长一人;三个班为一排,设排长人、排副人;三个排为一队,设队长人、队副人、司务长人,另辖队个直属班5人,其中,传令兵人、勤务兵2人;三个队尾一营,设营官人、营副人、参谋人、辎重官人,另辖营个直属排。“火枪营”一个营共计5人,其中三个队为马步混编,第一、二队为步兵队,第三队为骑兵队。韦仁拟定在以后等新型野战火炮定装后,再增设营属一个火炮队、一个工兵队,这样“火枪营”一个营的兵力便可以达到5人。
“火枪营”编练地点设在海边之地,他四周荒芜,但是与澳门城有大路相同,距离只有二十余里,其地交通便利,地域辽阔,人烟稀少,宜于屯田养兵。
“火枪营”的武器装备全部使用新式遂发式火枪,并备有战刀一把。全营士兵均穿上统一的军装,头戴软式草绿色布军帽、上衣下裤的军服、脚上绑着齐整的绑腿,脚穿皮底布鞋,胸挂弹药袋,背上背着一个行军背囊,每名兵士配备定制雨衣、雨帽和洋毯。另外,全营有马匹2匹,大车5辆,配备定制的粗布经油浸制成的帐篷顶。队长以上的军官配备遂发短火枪一把,西洋怀表、单筒望远镜和指南针各一个。
“火枪营”聘请了十多名洋人军事教官组成“教官团”,他们来自西班牙、葡萄牙、俄罗斯、英国等国家,其中韦仁亲自担任“教官团”团长,亚盖隆上校为副团长,具体负责全军训练,安德烈上尉为步兵教官,斯蒂芬中尉(西班牙人)为枪械教官,伊万少校为骑兵教官,林福天为语言教官兼全营辎重官。“火枪营”所有军官均是华人,起先均有韦仁亲兵队的军官、士兵担任。全军训练方案由韦仁根据教官团上报的方案,亲自进行修订后执行,其中,他亲自拟定了“十二条军规”。“火枪营”训练仍以西洋军事教官为主,华人军官为辅。
经过为期一个半月的训练后,韦仁决定在“火枪营”中选拔一批“优秀士兵”进入“教导队”培训(此后“教导队”改为“军官学校”,再后来便成了“军事学院”)。这“教导队”还是由韦仁亲自担任队长,以英国人汉纳根中校为副队长(全权负责),林兴珠为总教官,哈日巴日为教官,主要教授兵法、枪炮、算学、测绘、地理、战阵攻守等,培养新的军事人才。
韦仁本人在训练营身着军服,足蹬马靴,扎皮带,挂佩刀,日观操,夜巡营,军令如山,执法严明,使的上至“教官团”、下至普通一兵都畏惧不已。
韦仁在训练营成立开始,便一直住在营地里。他每天和士兵一起生活、一起操练,同甘共苦,使得上至“教官团”、下至普通一兵都敬爱不已。
“火枪营”的各级军官都是韦仁的嫡系下属、仆从,他们在营中大肆宣扬韦是“火枪营”的衣食父母。每天上下操集合时军官们都要问士兵:“咱们吃谁的饭?”士兵们齐声回答:“咱们吃韦长官的饭!”官长又问:“咱们应该为谁出力?”士兵们又齐声回答:“咱们替韦长官出力!”韦仁亦经常对士兵施以小恩小惠,如亲自监督发放饷银、防止克扣等,以博得士兵好感。这种种举措的最终目的是使“火枪营”的军官士兵只认得韦长官而不知道其他人,“火枪营”的一切行动只服从韦长官的意志。
韦仁知道,以后自己再建新军,必定是由“火枪营”这支军队抽调骨干担任教练。于是,他始终坚持“每日与士卒共奔走”,“汰弱募强,拟订规则,考军官,申号令”,事无巨细,亲力亲为,将全部心血倾注到练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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