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里对自己说,是该放弃小舞的时候了,然而人有时候就是这样,说是一回事,而真的去做到又是一回事,尤其是感情。有时候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秒钟,而忘记一个人确要一辈子。雷超只记得最初认识小舞的时候,那时候他4岁,他的父母刚刚搬家到x市的工业大学家属院。他的母亲被x市的工业大学特聘为某个学院的院长。他那时候还很小,但也知道妈妈变得很了不起。家里还经常会有妈妈的学生和同事带着很多东西来串门。尽管妈妈把礼品都推了出去。但对于小小的他来说,觉得无比的自豪。那天下午,他刚刚送走了一个大哥哥。哥哥临走时塞给他一块漂亮的糖果。
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糖果,欢喜的爱不释手,怎么也不忍心吃掉。“你的糖果我也有,”一个稚嫩的,小小的声音在他的身边响起。他回头,看到她站在夕阳的余晖里。小脸蛋变得金灿灿的,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他。那是她们第一次相识。那年小舞3岁,也是那天之后,他成了小舞的跟屁虫。走到哪里都跟着她。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么喜欢这个洋娃娃一样的女孩。
为了她,他放弃了很多东西。小舞喜欢跳舞,他就跟着小舞去跳舞,其实他喜欢笛子,但为了小舞他忍了;小舞喜欢瑜伽,因为这样可以增加柔韧性。他便跟着小舞去上瑜伽课。一堂课,下来,他差点脱掉一层皮,其实他喜欢柔道;为了小舞,他还是忍了;小舞喜欢吃辣的,但是又不能多吃,每次吃饭小舞都要很辣辣的菜,只吃上几口过过瘾,然后和他换菜。他只能硬着头皮吃下去,他不能吃辣,吃完身上会很痒,但为了小舞。他忍了;小舞喜欢逛街,每次逛街可以从早上商店开门开始,一直到晚上店家全部关门。每次都买的大包小包的。他就从早上跟到晚上,顺便大包小包的帮着拿东西。每次回家都累的半死,为了小舞,他忍了;小舞。。。。。
他为了小舞牺牲的太多,太多了,过去还小,不知道喜欢是怎么样的感觉,只是单纯的喜欢看着她笑,喜欢看着她的小小的身体在音乐中旋转。慢慢他长大了,情窦初开。他明白他对小舞更多的是爱。或许从四岁时,夕阳中的那抹金黄的身影开始,他便深深的爱上了小舞。
现在要他把生命中十几年的一种信仰和习惯通通忘掉。他又怎么可能那么容易便做到。于是,他想到了一个简单的方法:当你想忘掉一份恋情时,先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当你的时间都被新的女朋友占据时,你就没有时间再去想失去的恋人了。这是他们宿舍的一个哥们告诉他的至理名言,据说那哥们用这种方法已经失恋了十几次。每次都很快从痛苦中走了出来。
于是,雷超想到了肖叶篱,上次听到肖叶篱的歌声,和她眼神中的哀伤,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也有自己的故事,也有一个想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