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始的对峙到现在的和平共处,曾紫乔与曾梓敖的关系呈现出一种万分和谐的状态,甚至可以说是渐入佳境。
也不知是自己的饭菜做得太好吃,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这段时间,曾梓敖推掉了好多饭局,几乎每天都会载着她回家,然后一同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吃。
对于做菜,这也许是曾紫乔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感谢上苍,虽然遗失了部分记忆,但她关于做菜的记忆却没有丢失。
不过,她认为一道菜做得好或坏,也与品尝这道菜的人有关。她不否认自己做的菜很美味,但也要承认,曾梓敖每天都夸奖她一番,的确给了她莫大的鼓舞和激情。她每天晚上都躺在床上回想他的那些话,忽然又觉得自己好傻,为了几句好听的话,甚至每日挖空心思去想明天该做什么菜!
曾梓敖喜食韭菜,憎恶芹菜,她嘲笑他是否身体很不行,因为韭菜又叫壮阳草,而芹菜有杀精的作用。每当这时,他都会毫不怜惜地用手指狠狠地弹她的脑门,问她这些歪理邪说究竟是跟谁学来的。
跟谁学来的?有很多东西,她发觉本来就是存在于她的脑子里的。
他们每天一同上班,一同下班,用同一间办公室,住同一幢房子,然后一同买菜做饭和吃饭,甚至还会一同坐在沙发上讨论些工作上的问题。
当然,关系仍是被定义为兄妹,而非夫妻。
无论是欣然,还是被迫,曾紫乔总算是接受了这样的关系,这样的生活,也因此对曾梓敖有了更多的认识。每天早晨,他喜欢吃完早餐后看十分钟报纸才出门上班;每天晚餐后,他必定会拉着她一同散步半小时,直到食物全部消化为止;他不抽烟,不喝酒,至少当着她的面是这样的;他随性但不随便,至少同居的这段日子里,她没有见过他带一个异性回来,甚至连只雌性动物也不曾带进过小区大门;他就算是应酬到很晚,第二天也一定会正常起床,一切作息正常。总之,他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行为上,都是绝无怪癖的。
曾紫乔差不多可以理解为什么以前的“她”会那样为他着迷了。
现在,她算是能理解,温柔、体贴、多金、帅气、有能力、无恶习,这几项优点综合在一起,是有多完美了,这样的男人又有哪个女人不为之动心呢。当然,现在的她已经对其免疫了。
这段时间,曾紫乔脑海里全是两人的点点滴滴,她不曾察觉自己嘴角一直都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可是没过多久,那一丝笑容又慢慢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淡淡的愁绪。
因为应酬,曾梓敖已经有两三晚没有回来吃饭了。
也许是因为习惯了另一个人的存在,一下子又恢复到许久之前的冷清,她居然不能适应了。她自嘲:曾紫乔啊曾紫乔,你一定是又犯傻了,是做小奴隶做上瘾了,才会整天想着做饭吧,这么爱做饭,去当厨子好了。 之所以这么讨好地做饭给他吃,其实是求安稳吧,也许哄得他开心,就能早一点离开这个家,你便是真正解放了。做奴隶就做奴隶吧,为了自由,头可断,血可流,小女子能屈能伸。
她在心中不断地自我解释,以求平衡。这两天就当放假好了,白天烦琐的工作,也让人很疲惫。今晚,她一定要好好地休息一下。于是,她洗完了澡,便爬上床,与周公约会去了。
也不知是几点钟,睡得迷迷糊糊的,隐约听到有人按门铃,她用被子蒙着头继续睡,但是依旧还是能听到那讨厌的门铃叮咚叮咚地响个不停,最终她实在是无法忍受,掀了被子,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
这两三天,曾梓敖回来的时候大都是凌晨,开门的声音总是能惊醒她,体内的生物钟紊乱到极点,她都快得失眠症了。前两天都还好,他做什么事情都很小心翼翼,尽量不发出声音,谁知道今天怎么这么过分,明明有钥匙,还要按门铃。
她怒气冲冲地下楼便看到他进门。她走过去很不客气地冲他吼道:“明明有钥匙,你发什么神经按门铃?拜托你以后过了午夜十二点就别回来了,省得打扰了别人的好梦。”当然她口中的那个别人就是她自己。
他站在玄关处,暗沉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一片朦胧。
从空气中酒精气味的浓度来判断,他一定是喝多了。当她对上他那双被酒精熏红的迷离眼眸时,她莫名地感到有些毛骨悚然。虽然近些日子来他们都相安无事,但她领教过他的野蛮加变态,谁知道他喝了酒之后会不会兽性大发,所以,还是识相点好。
她不甘地撇撇嘴,“算了,你爱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开门声音小一点就可以了。”
她刚踏上楼梯没几步,便听到身后有异响,回头便见他快步冲进了卫生间,不一会儿,呕吐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从最近恢复的点滴记忆中,她知道他的酒量很不错,几乎不曾喝醉过,即便是喝醉了也绝不在她的面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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