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随着思想的浮动而生变化。
所以,王义听到李光头声音的时候,笑了,向四周看去,只见侧庭拱门旁边有一个物体闪动,仔细一看,却是李光头的光头。董飞在旁边左顾右盼,仿佛是在放哨,时不时回过头来向王义憨厚一笑。
李光头向王义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
“干嘛?你们怎么不去干活?不怕梁管家看到,责罚你们?”
梁管家本名叫梁天昊,是千户宅的管家,同时也是三娘余氏的心腹,他负责打理王家的日常事务和钱财账目。此人不仅贪财好色,而且心狠手辣,有一次李光头就是为了替王义顶罪,差点被他打死。
说起来,李光头和董飞都是孤儿,从小被卖到王家,五六岁开始,就为王家打杂,和王义也算是天涯沦落人。十几年过去,三人感情比亲兄弟还要亲,而李氏也把李光头和董飞当做亲儿子一般对待。
“姓梁的今天不在府上,他和王祖成那厮一起去城里买东西了……我和董飞那边有古大叔帮忙盯着,大哥放心吧!”
比起董飞,李光头可是英俊很多,笑的时候,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如果脱去那身千仓百孔的衣衫,换上锦袍棉衣,别人会误以为他也是王家的少爷。而且,李光头每时每刻都散着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气质,开朗的笑容之下潜藏着凌然正气。
“恩!那就好!”
思想和记忆的融合,使得王晶完全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就连说话做事,都有板有眼。
“大哥!我和董飞带你去一个地方。”李光头左右环顾,保证没人,凑到王义耳边,邪笑道:“前些天府上来了一个做女红的丫头,长的那叫一个水灵。可惜大哥当时一直昏迷不醒。”
董飞一边放哨,一边扭过投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王义反正也闲的没事干,不如就出去走走,熟悉熟悉朝阳堡也好。
走在路上,总有一些人侧目看向王义。王家在朝阳堡也算是一个大户之家,所以王义的死在朝阳堡也成为了百姓的茶后谈资。而王义的“诈尸”更引起了轰动,一开始,很多人还将信将疑,这时亲眼所见,也由不得他们不信,互相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李光头对这些无稽之谈不闻不问,仿佛没有看见,而董飞和王义却有些浑身不舒服,但也不好对百姓作,只能加快脚步,低着头,往朝阳堡西边走去。
来到一处院落,李光头和董飞停下脚步,瞅瞅四周,看见有一侧的土墙之前倒塌过,所以比较矮小。二人贼头贼脑向那边靠近,王义还真没有干过这等事,不免紧张。虽说这样,但还是满怀好奇的跟在二人身后。
王义学着李光头和董飞的样子,非常猥琐的爬上墙头,探出脑袋,放眼望去,院落中都是一些残破的物事,只有一间茅屋,四面黄色土墙,也已残破不堪,看来这家的境况十分凄苦才是。
实际上,这个时候的山西镇,的确很穷,它属于九边重镇之一,加上朝阳堡也不算是要冲之地,能获取到钱财的路子本身不多,所以整个朝阳堡都不怎么光鲜,可以说王家算是朝阳堡中的富了。虽说王义凭借记忆仍然可以回想起这一切,但是现在身临其境看去,心中不免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除了对现在凄苦生活的悲叹,还有就是一种对历史沧桑带来的厚重感感到的兴奋。
“二哥,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董飞在三人中岁数最小,所以排行老三,现在天气十分寒冷,因为看一眼姑娘,而受此罪,他总觉得很是不值,所以显得有些不耐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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