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本来这次自己就该死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活着。
千靠在树干上,深深呼吸着。
记得5岁那年被人从孤儿院领出来,和一群跟自己差不多的孩子一起,接受各种严酷的训练,直至成为了那支专门执行绝密任务的部队中最优秀的一员……
千甩开兹宝打火机的盖子,点燃了一支烟。
很多人被淘汰了,不断有人来,不断有人走,优胜劣汰,自己却始终留下了,如果不是两年前的那一次任务失败,也许自己现在还在那支人数很少却全是精英中的精英的部队里,继续违反纪律,继续让他们头疼。也许再干个几年,自己会得到一份薪水优渥的工作,在中国某个城市安逸的生活……
千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自己有没有办法接受那样平静的生活?从小就待在那支部队里,周围的环境造成了自己渴望战斗、渴望胜利的意识,这东西已经根深蒂固,怎么改变?
改不了的,千笑着摇摇头。悄悄离开都两年多了,其实说不上离开,任务失败后就根本没有回去,说不定他们已经删除了自己的档案,就跟格式化硬盘似的,这个人早就不存在了,千知道那样的部队保密性有多强。
还好那时候遇上了巴特,跟他在酒吧里干了一架,虽然打输了,却赢得了那个里格斗第一的黑大个的尊重,机缘巧合的进了,说实话,两年多的雇佣军生涯,还真的很对自己胃口,和以前的生活相比,的生活更刺激。
不能怪他们,他们没有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他们,从小就培养了我,那时候三天一大过两天一小过也容忍了我,算了,不管为了什么,你们就把我当成一个可耻的逃兵吧,怎么做都行……千吐出一口烟圈,自嘲的笑笑,这是***什么鬼地方,环顾着四周,怎么和没开发过的原始岛屿一样,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种地方?
风景的确很美,如果开发出来,就是一个度假胜地。
不过也当不了几年胜地,现代人就像蝗虫,到哪里,哪里的自然景色就被啃噬干净。
千一边不屑的笑,一边抽完了烟,手指一弹,烟头飞进了篝火,千看着还剩下一半的万宝路香烟,撇撇嘴。
得省着抽啊……
这家伙放浪不羁,烟酒不忌,五毒俱全,一夜情是家常便饭,风月场合是熟面孔,甚至大麻都尝试过,但也仅仅一两次,不是不敢,而是觉得那味道很臭,不如自己喜爱的万宝路。
什么刺激干什么,一分钟的快乐比一分钟的痛苦好,这就是千的马基雅维利式的雇佣军处世哲学,人生不过百年,青春就像一阵短暂的风,等到老得连假牙都要崩掉时,回头一看,发现睡过的女人一只手就数得过来,那岂不是太亏了?
千也有原则,而且这种浪荡子讲起心里少得可怜的原则时,异常坚持。
三点,一绝不霸王硬上弓,二绝不把**感情升华,三绝不碰毒品。
动了动身体,肩头传来了一阵疼痛,是弹片,还嵌在肌肉里,还好没伤到骨头,不然这条手臂就废了。
千扯掉了自己的背心,咬在口里,将斯特赖德战斗刀的刃口在火苗上反复烤焙了一会后,割开了肩头的皮肉。
疼痛钻心,千冷汗直冒……
弹片取出来了。
千吐出了嘴里的布条,扔掉了刀,用背囊里带着消炎药剂的绷带包扎起了伤口。
这些包扎求生的本事,身为,千熟的不能再熟了。包扎完伤口,千长长出了口气,流了很多血,他也有些疲惫,很快便沉沉睡去。
……
一个月了。
千困在这孤岛上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
兹宝打火机已经没有油,万宝路只剩下空烟盒,休费尔战斗灯也成了摆设,千只能小心的留着火种,不然就只有钻木取火或者吃生鱼片了。
就算他是,也抵抗不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唯一好转的情况,就是身上的伤渐渐痊愈。
吃的喝的不是问题,这岛上鹿很多,椰子树也不少,饿了有鹿肉,渴了有椰子,有鹿血。
鹿肉好吃,鹿血也很补,对伤口都有好处,但鹿肉吃多了,鹿血喝多了,总是有另一个反应的……
千光着膀子躺在沙滩上,只穿着一条裤衩,此时的他,甚至开始想念那拿枪指着自己逼婚让人蛋疼的蒂娜小姐。
不过这浪荡子也很会生活,居然在海滩搭了个原木帐篷,相当生态。
就***当度假了,千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晒着太阳。
阳光是很热乎,不一会儿,大帐篷边,有了一个“小帐篷”……
老子以玛利亚耶稣阿拉释迦奥特曼擎天柱的名义发誓,以后绝不喝鹿血!
千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冲进了他的“度假屋”——那个简陋的原木帐篷。
就算是浪荡子,也是个有风度的浪荡子,和阿珠阿花的故事,还是不能露天席地的讲啊……
又过了一个月。
千快崩溃了……
他现在看到鹿肉就想吐,甚至开始无比想念从来不吃的麦当劳肯德基。
他现在看到椰子就难受,甚至开始无比想念那些冒着气泡的碳酸饮料。
他现在看到阳光就痛苦,甚至开始无比想念自己肌肤胜雪的时候。
他现在看到自己的双手就犯愁,甚至开始无比想念那每一个夜晚过后天明时分甚至连脸都记不清楚的女人。
可怜的手啊,都磨出茧子了……
除了阿花阿珠外,千在这破岛上还有另外两个娱乐活动,一是不停的拆装那几杆枪,二是每天晚上站在海边扯着嗓子唱歌。
这就是堂堂的第一狙击手,出名上完就跑的浪荡子,让女人又爱又恨的混球?
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只知道,每天星光落在海面的时候,那疯狂的歌声会传得很远很远……
转眼间,又是几个月。
浪荡子疯了。
……
“阿爹,那是啥声音?”黑夜的海上,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打了个哆嗦。
“啥?”一个穿着土布褂子的老渔民从渔船篷子里出来,竖起耳朵听。
“洋文呐?好凄厉的声音,怕不是水鬼?”少女脸都吓白了,连忙缩到阿爹身边,脚下拌蒜,差点摔在湿漉漉的木船板上。
“傻闺女,哪有什么水鬼,要真有鬼,也是那些红毛绿眼的毛子!”老渔民眯起眼睛,“这声音够怪的,还有调子,是有人困在那无名岛上了,在呼救呐,嗯,叽里呱啦的,和荷兰毛子的话怪像的,估计也是个洋鬼子!”
“那……阿爹,我们救他是不救?”少女勇敢了一点,抬起头问道。
“不救!”老渔民恨恨的道,“如果不是洋鬼子,咱们又怎么会躲躲藏藏的讨生活,一艘大铁船停在那里,这海就怎么成他们的了!”
“可是……”少女毕竟心软,那歌声又传来了,换个调子,只是更加凄厉了。
“哼。”老渔民铁青着脸,“咱们同归村世世代代都靠着那海讨生活,这荷兰鬼子一来,就断了咱们的生路,知道你毛二叔吧,前几天想摸黑去出海捞点鱼苗子,结果大铁船一个炮子儿打来,现在还说不了话!”
少女就像没听见阿爹说话似的,呆呆的念着:“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啥?”老渔民愣了。
“那吓人的歌声变了……”少女脸色有点白,“是词儿,村里老学究就喜欢念这个。”
“莫不是个读书人?”老渔民眼中一闪,“又会说洋话,是留洋的读书人,不会是……”
“是啥?”少女抱起手,似乎那越来越凄厉的歌声让海风变得冷了起来。
“嗯,珍珠,把帆子扯起来,架大桨,这人,咱们得救。”老渔民从船篷子里出来了。
……
与此同时,另一片海面上,一艘小船在还有一千多米靠岸时,被一艘小型战舰拦住了,哗啦啦,一排枪架了起来。
轰!
战舰开炮了,小船随之沉没。
砰砰砰!
枪口喷火,乱枪打向小船沉没的海面。
持续了几分钟,枪口的火蛇熄灭了,一个军官模样的人站在甲板上,望了海面一眼,挥挥手,战舰调转了航向,驶向了一片漆黑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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