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天真,有少少势利,但有时又会颇为暴力。而我就是个又穷,又长得不帅,又幼稚的家伙。呵呵,我跟她的故事有点像”最长的电影”。最后我毕业前一日说那句话,可惜太迟,她早就有个很有钱的男友,我没泡上。
曾经为她而心痛。也许是满足自己,我将她放入进故事里面。媚兰比凡迪年长很多,这是我刻意的。因为她给我感觉,有点像姐姐,也有点像朋友。直到今天,我都没放下她。
唉,也不谈这件事了,免得老妈笑我哭。嗯,还有莉丝,她也是我放入故事的灵魂之一。也是一段不开心的经历,是比高中以前更早生的。
想跟大家说很久。很多人都问过我,为什么会写。由其是身边的朋友们几乎每个都问过我!
那答案我一直屈了心里很久,任何人问我也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因为我脑子充斥著很多幻想。我的所有灵感,所有剧情,所有写作动力,全来自一个动作。
欺负。
被人欺负!
因为被人欺负,我没力反抗,才有了幻想,最后才写出这个故事。
初中时候,我是个看上去傻傻的男生,属于那种容易给人欺负那种人。我入读那班成绩不错,但每班总有些”老大”之类的人的。而我这个傻小子,就理所当然地成他们的出气对像了。
我初中经历很不好,被人排斥、改花名、欺负,连老师都管不来。班里面,曾经一半人都讨厌我。我当时不明为什么,还是现在才释然,原来一直是我自己看不开,他们那些家伙只是闹著玩,而我就耿耿于怀。
上了高中,人人都成熟了,这种事才没有生。但我又现自己缺乏了一种东西~尊重!!
我希望有人尊重我,将我当成一名不可缺少的朋友。
为了这个目标,我开始写。将我的人生写入文字里面。我经常向新人说”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文字帝国。”我将这句话刻在书桌上,目的就想藉著写书,得到身边所有人的尊重。
到了今天,我似乎跟目标有很遥远的距离。呵呵,人一生都在奋斗,我不例外。
好吧,话题貌似拉得太远。
其实第一次下笔,我是连名字也不会起。第一次上载文章的时候,还不是在说频,而是某些论坛里上载的。
我记得写到风系班大战时候,人气很热。曾经上过新人榜十大,哈哈,我还炫耀过给朋友看。那些家伙都说我是买通管理员,一块儿作弊。呵,我是个很随和的人,人家怎说没所谓,我只要知道那真是自己的作品位居十大,那就心满意足了。
到了两年后的今天,我1岁。
今年就要领取**身份证了。不敢说两年后的自己成熟了,但可以肯定我比从前更深思熟虑了。
元素法则完结以后,我会展开另一本书。到了元素真正结束,我会再向大家说的。不过先预告一下,我还是写魔幻类。
我忽然想起一句别的作者说过的话:写一部,难!写一部好的,难上加难!
我心里认为,其实是个人对人生感受的一种表达,写,简而言之就是写人生。写出扣人心弦的剧情,少不了丰富的人生经历。我觉得自己的缺乏一种真实感,感觉像镜子里面的事物,太虚假。
所以,我决定新书会主力走感情路线。不是纯爱情类,而是写主角本身和人与人的故事。
分享了很多我的个人故事,不知大家看了有什么感觉,也许会觉得我是个古怪的人,但新年以来讨论区都静悄悄的,实在有点闷蛋,忍不住了一篇感想。呵呵,话说又一个月了,大家要珍惜时间。
ps:关于出书的事,我不多想了,顺其自然吧。自问前半部写得太烂,我也不好意思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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