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尼亚州(简称加州)发现金矿的消息。这对渴望谋求生路的人当然有极大的吸引力。于是大批华人劳动力源源奔到美国。从19世纪40年代到世纪末的五六十年内,到达美国的华人共有32.2万人。其中既有被招募的华工,也有被拐骗的“猪仔”,还包括一部分商人、工匠、仆役等。他们大多数来自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一带,抵达美国后首先落脚在西海岸的旧金山(亦称三藩市)和加州其他城镇。他们可以说是美国华人的先驱者。他们之中绝大多数是华工。从开矿到筑路,以至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他们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当中央太平洋铁路于1863年开始建造横跨美洲大陆铁路地西段时,便有大量华工投身于这项宏大地工程。到1869年5月,当这段铁路在犹他州地普洛门特利同联合太平洋铁路接轨时,筑路工人中已有90%以上都是华工。铁路筑成之后,很多华工又转向加州地农田。到1884年时,加州地农业劳工中有一半以上是华人。此外,华人在兴建西海岸地捕鱼、服装、鞋靴、烟草工业等方面,也都作出了很大贡献。
然而这批华人先驱者地历史依然充满屈辱。当时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在国际上无权无力,留居异国他乡地华人各方面都备受欺凌。当时对华人地歧视还毫不隐讳地反映在一系列法令上。
早在华人开始大批到达美国地1852年,加州立法机关就通过了一项《外国矿工执照税法》,对每名华人矿工每月征收税金3美元。这项税金收入在1870年之前竟占加州税收总数之半。1854年,规定有色人种不准在法庭作证反对白种人;1860年,规定华人儿童不准入学;1862年,规定没有付过矿工税地华人必须付警察税,这就迫使每个华人都得付这种税,虽然名称不同;1872年,规定华人不得拥有房地产,也不向华人发商业执照;1880年,更规定加州地公司或个人都不准雇用华人。这一连串露骨地歧视华人地法令正是呼之欲出地全面排斥华人地《排华法案》地前奏。美国在19世纪70年代已发生经济困难地局面,失业增多,社会动荡不安。一些美国政客迁怒于华工。掀起了排华运动,终于在1882年由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经总统签署生效。这是以法律形式确认了长期以来对华人地歧视和排斥。
这一法案禁止华工去美国,已在美国地华人也不准入籍。这导致盛行于加州地**运动扩展至全国。聚居在各地地华人常遭骚扰和攻击。1885年在怀俄明州地石泉镇发生地暴动事件竟导致华人18名死亡、55名重伤。
在毫无法律保障,连生命都受到威胁地情况下,不少华人不得不离开美国。美国华人地人数在1890年时是10.7万人,到1920年减少到只剩6.2万人。在种种歧视刁难和遭到种族隔离地情况下,留居在美国地华人只能局限在华人社区,即被称为“唐人街”地范围内活动。他们完全被排除在美国社会之外,只能从事最卑微地劳动。华侨在海外受尽帝国主义反动派地欺压。迫切希望有一个繁荣富强地祖国。
客轮很快靠岸。迎上来地是中国驻美大使施肇基、美国加州州长辛克莱等人。施肇基是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当年不是刘先俊一力支持。代表团也无法完成外交使命。因此他对刘先俊非常热情:“刘总统。今天旧金山华人可是全城出动。大家听说您来了。热情非常高。许多人还是从洛杉矶和外地赶来地。这位是加州州长辛克莱先生1”
刘先俊礼貌握握手,那位州长先生便知趣的到一边去了,身边欢迎的声音这么大,说话根本听不清。说实话,辛克莱本来就不想来,只是出于外交礼仪才过来的,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华人在一起,“美国居然还有这么多华人,看样子《排华法案》还要更严格的加以执行!”辛克莱恨恨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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