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则会让其中一道食材与另一到食材口感有所差异,必须将火候把握得刚刚好才能将二者合二为一。
凌梦琦将分得的一小块海参及蹄筋放入口中,二者在入口时瞬间融化在嘴里,二者融合在一起,刺激着味蕾,让食者很是享受这一刻的美味。凌梦琦暗暗的点了点,这金枫楼的大厨果然名不虚传,虽然并没有做过这样一道菜,但是能够利用以往做菜的经验,第一次就能把这道菜做成这样,真是不得不让她为他们点赞。
通过最后的试吃,肖勇的‘海参烩蹄筋’在火候上稍稍胜过钱富贵的。林友善亲自领着跑堂小二李柱子将‘海参烩蹄筋’端上了宋旭寅的饭桌。
“哟,终于来了呀!我还以为你们做不出来了呢!”宋旭寅挑眉看着放在面前的‘海参烩蹄筋’,看了看站在一旁的林友善。接过小厮的茶碗漱了漱口,拾起筷子,夹了一筷子海参送往嘴里。
绵软的海参在嘴里爆开,满嘴的汁液让宋旭寅的味蕾得到了极致的享受,他在京城吃到的那道‘海参烩蹄筋’也没有这般滋味。
宋旭寅这会儿倒不好再挑刺了,快速的将菜肴往嘴里送,一看便知道这道菜入了他的眼了。
林友善与李柱子相视一笑,暗暗的松了口气。
宋旭寅用帕子抹了抹嘴,瞥了一眼被自己吃得精光的菜肴,嘴里夸道:“这金枫楼的大厨果然名不虚传,这道‘海参烩蹄筋’虽没有上京那样的好滋味,但也是订好的了。”
终于有惊无险的摆脱宋旭寅的纠缠,林友善等人都有些暗自庆幸。晚饭的时候,林友善做主被每个人都加了一个鸡腿,以表庆祝。
重生以来终于吃到肉的凌梦琦,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啃完的骨头也不舍得扔掉,咬在嘴里回味着那肉香。
直到没有味道,凌梦琦这才有些不舍得把它放下。
哎,不知道下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呢!
凌梦琦的做派,让楼里的众人都觉得好笑,自凌梦琦来了这里后,因着她是楼里最小的,大家也都对她有所关照,就是林掌柜,也是看着她在门口蹲了老半天,看着她可怜才让她来楼里上工的,不然这般大的孩子,楼里可是不会要的。
凌梦琦看着哈哈大笑的众人,有些不好意思的冲他们傻笑。又有些感动,重生后,自己的亲人对自己视若仇人,反而不相识的人还对自己友善些,庆幸自己遇到好人没有被饿死。
不然,饿死的感觉可真不好受吧!
凌梦琦每日都累得倒头就睡,终于到了她休息的时候。因着前面骗他们说是自己的娘亲让自己来上工的,这会休假也只能装装回家的样子。从林友善那领来50文工钱后,凌梦琦便出门了。
来到庆丰镇一个月,凌梦琦除了刚到的第一天在街上走了走,其余时间都待在金枫楼的后院洗碗洗菜,一直也没有机会上街好好的看看这个庆丰镇,这会儿终于有机会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