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兼优的孩子应该是个小书呆子,怎么可能会杀人呢?
钱永志必须要争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同情,当没有足够充分证据直接证明被告有罪时,陪审团的意见将会决定对路子野的判决。
这是他找到的能与一心致人于死地的检察官对抗的唯一武器!
如果路子野败诉,钱永志不会损失什么,顶多少了点酬金罢了。可对于这个孩子来说,除了无罪判决外,别的判决都会毁掉他的一生。而这件案子将会变成案宗里一页不起眼的纸,变成报纸上供人茶余饭后用来消遣的文字,变成破案率上冷冰冰的数字!
钱永志的良心不想让这种残忍的事情发生,但他只能尽力去阻止。
“法官先生,我现在能否请出证人当庭作出证言?他所叙述的事实将会对本案判决提供非常有力的佐证。”吴良开口道。
第二波攻势,发起了!
证人被传唤出席后,按照规定,证人必须先做出自我介绍,表示自己的身份,之后还要向国徽宣誓自己证言完全真实。
“我的名字叫韩阜新,跟路子野是同班同学,家在学校旁边开了家旅馆,距离学校非常近。案发当时我正在旅馆四楼的房间休息,休息的房间窗户正好正对着校长室,中间之隔了一条街的距离,而我恰巧清晰地目睹了案发场景全过程。”证人开口陈述道。
“韩阜新同学,你必须发誓,你所作出的证言纯属实言并毫无隐瞒,而且对自己的证言负责。”法官道。
法警递给证人宣誓材料后,韩阜新面向法庭国徽宣誓道:“我作为本案的证人,保证依法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瞒事实等行为,自愿接受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拘留、或刑事责任处罚。”
“证人宣誓完毕,请诵读你的证词。”
“四月十一日,也就是悲剧发生的日子,那天中午,我像往常一样回到我父亲开设的旅馆四楼午睡。我午睡的房间在学校校长室正对面,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校长平时工作的情况。
当天下午一点二十分,我午睡结束,像往常一样趴在窗台上往对面看。之后我就看见校长室内情况有些不对,好像有个人在校长办公桌抽屉里翻找着什么,但我能看清那个人的身形,绝对不会是校长!王校长体格偏胖,但那个人身材较为瘦弱,我当时一看就感觉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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