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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岗寨。
数十万农民义军云集,各路大帅先后到来,守门士卒一个个精神抖擞,眼睛盯着城外动静,预防冲突。
果然,没过多久,一个队车马就从远处驶来。
马蹄铮铮,车轮滚滚,临到前来,更是有种贵气扑面打来,使得巡城士卒不由低了一头。
很快,有矮胖青衫文士上前,高傲的叫门:“去转告蒲山公,我家济世公子到了,快出来迎接。”
马车停在城外一箭之地,有两队骑士护卫,黑甲罩身,煞气森森,一看就是百战精锐。更惹眼的是,上面插着的唐国公大旗。
自从击退阿史那胡族铁骑侵袭,唐国公的威名就传遍大隋,无数豪杰争相为之效力。李世民的济世公子名号,也变得金灿灿的,每到一地都有才俊与之交往。
守门士卒不敢怠慢,很快分出一人上报,飞速消失在门口处。
“太差。“冲着离去的瓦岗士卒,那文士不屑的评价,回身来到马队前。
宽敞的马车内,李世民整个人靠在丝绸铺就的胡椅背上,享受着观音婢的服侍,身心极为愉悦。
“辅机,你收敛些,瓦岗军中还是有一些人材的。”见大舅子从前面归来,李世民淡淡的说着。
“是,公子。准备入城。”那文士恭敬回答的说着。
车内的女子是李世民的新婚娇妻,长孙无垢,小名观音婢。
外面文士则是其兄长,长孙无忌,颇有权谋。
于领队的骑士首领则是二人的族叔长孙顺德,长于骑射,勇武过人。
“哼,区区乌合之众也能如此嚣张,兵围东都,大隋真是气数将尽啊!”这种感觉,使人好生愉快,长孙顺德咧嘴笑着。
这笑容,在此人面孔上,显的有些狰狞,更有中不甘的怨气凝聚,沉淀的越来越烈,使这个老将迫不及待地要将大隋江山掀翻。
长孙氏出自鲜卑贵族,历仕魏,周两朝,将相之才层出不穷,可谓簪缨世家。
只是大隋开国时,当代长孙氏家主站在废太子杨勇一方,遭到了残酷大清洗。
诺大的豪门,就剩下了几个嫡系子弟,连他都不得不托庇于唐国公麾下。
“长孙叔父若是想打仗,就打一仗好了!”看一眼站在面前,神情愤懑的骁将,李世民语出惊人,吩咐说着:“很快我就会带着你们上阵,遇到对手直接斩杀,本次不必留情。”
“遵命!”长孙顺德提了提马槊,呼吸几口新鲜空气,一直板着的脸上,现出轻松之色来。
不问敌人是谁,只要有丈可打,傲气深植骨髓。
“呀,二郎虽然善于用兵,可瓦岗军号称百万之众,就在这里厮杀,岂不是……太过冲动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我,我不放心你啊!” 长孙无垢珠圆玉润的声音响起。
“别怕,我自有分寸。当然不是瓦打岗,至于用兵对象,另有地方。”李世民笑着安慰。
就在说话的当口,城门已开。
“走吧。“李世民发令。
长孙顺德打头,护卫牙兵相随,片刻后就簇拥着马车往城内驶去。
此时,城内,李密先是满脸怒火,“这个李世民,唐国公的二公子,派头还不小。敢小瞧于我,定给你个好看。“
突然想到高驷那里,咬牙切齿之色很快换上了副面孔,装作大喜,对亲随下令:“随我恭迎济世公子。“
一来一迎,双方很快在城内街道上相遇。
李密打眼望去,只见为首的是个俊朗的年轻公子,仪表不凡,正朝这边看来,给人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还未发话,那年轻公子已上前,率先行礼。
只听李世民恭敬的说着:“久闻叔父文韬武略,见面更胜闻名,不才小子,见过蒲山公。“
“哈哈哈,济世公子力退塞外铁骑的能力,本公也很欣赏,里面请!“
李密将李世民一行迎入城中,完全以主人自居,把大龙头翟让抛在一旁。
这一幕全看在了长孙无忌的眼里。
…………
三月三,鬼节,大利杀戮。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准备了足足又一个月。
高驷一声令下,于邺城外军营大举犒赏士卒。第三日后,就动用民夫和车马,由斛斯政率三千人马押运首批粮草朝北沿官道进发。
再往前线,作战文书让信使快马加鞭传给韩世鄂和王伯仁,长水都和武成都全部加紧备战。
远远看着邺城城防和高大坚固的铜雀/龙虎/冰井三台,再加上前后无边无际的铁甲军队,高驷的谨慎之心与当初出山时截然不同,他有一种战无不胜的感觉。
贾元度知情识趣地牵过一匹马来,高驷纵身上马,便指挥大军出发。
此去鏖兵开太平,太平时节我为王。
“出发!“大军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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