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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有亮,马贼们就忙碌起来了,擦武器的擦武器,吃早饭的吃早饭,遛马的遛马。老大的命令已经下来了,今天要到远方去打猎。远方到底有多远?快马可能要走三个时辰以上。按照最保守的估计,那也是百里之外了。
至于打猎的目标,据说是来往的客商,不过也有可能是化装成客商的军队。马贼们遇到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一两次了,并不觉得意外,也没有人寻根究底。最近太行山上的马贼数目是越来越多了,相互间的竞争很激烈,如果等什么情报都弄清楚再出动,恐怕早就饿死了。
由于这次是名副其实的远征,所以有经验的马贼,都尽可能的将所有的准备都做到更好。有人说落草的匪寇没有组织,没有纪律,那绝对是误传。事实上,只有落草的人,才更加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如何在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没有人比他们更明白,那都是用鲜血和生命还回来的宝贵经验。
至于没经验的马贼……都死了。
哦,有一个人例外。
他是个没经验的马贼。
但是,他活下来了。
“你们看到暴熊了吗?”
“没有。”
“你们看到暴熊了吗?”
“没有。”
有个脸上带着月牙形伤疤的年轻马贼,骑着灰白色的战马,在山路上乱窜,忽高忽低的,灵巧得好像是在表演杂技。他一边乱窜一边大声叫喊,声音非常的尖锐,显然是有点着急。但是,他得到的回答,全部都是否定的。无奈之下,年轻的马贼只好掉转马头,向着东南方飞奔。他推测,暴熊肯定是又到那个偏僻的山谷去了。
“暴熊又失踪了?”
“可能是吧?”
“听说他每个月都要失踪几天,是不是真的?”
“不知道,可能是真的吧。”
“每次都要龙哥派人去找他,真是……”
“你眼红什么?你要能在暴熊的手下过上一招,龙哥照样愿意去找你!”
“……过一招?能活下来就不错啦!”
“他要是能打败暴熊,我将脑袋割下来给他当夜壶!”
……
看着刀疤脸马贼的背影,后面的马贼窃窃私语。
他们口中说的暴熊,是马贼队伍中最年轻的成员,是马贼中最没有经验的,却又是马贼中最知名的人物,风头甚至盖过了马贼头子龙哥。在这太行山里面,不知道龙哥的马贼为数不少,可是不知道暴熊的马贼,那实在是不多。
暴熊加入马贼队伍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可是每个马贼都已经知道了他的存在。没别的,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暴熊很能打,连马贼领龙哥都不是他的对手。龙哥一年前被暴熊拿扳手砸了一下,足足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以后见了暴熊,都服气的要命。第二个,是暴熊脑筋不太清醒,有点傻傻的,别人跟他说什么,他往往要好久才能回答一句,而且经常是答非所问。
当然,有些马贼们也打听到了,暴熊是有名字的,叫做刘展。但是刘展是从哪里来的,马贼们都不清楚,刘展自己好像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他们是在某个悬崖的下面现暴熊的,当时暴熊已经昏迷过去了。在暴熊的旁边,还散布着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透明的琉璃,有非常坚硬的钢材,还有能够滚动的轮子,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马贼们叫不出名字的。暴熊被马贼们弄醒过来以后,嘴里还在喃喃自语:“车祸……车祸……”
马贼们不知道“车祸”是什么,于是将在场的所有物品,全部都搜集起来。龙哥还请人给暴熊疗伤,他看出来了,暴熊的身体很结实,一看就知道是做马贼的料。其实,龙哥本身也是身材魁梧的家伙,他的名字叫做寇龙,外号“霸王龙”。可是,寇龙要是和刘展站在一起,似乎还少了那么一点儿精气神。嗯,就是精气神,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东西。
刘展的身上,随身带着两把匕,刀刃都非常的锋利。还有一把形状非常奇怪的武器,银白色的,长长的,沉甸甸的,一头还有开口,那个开口的大小,还有叫做螺丝的东西调节。刘展管这个东西叫做扳手,可是马贼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一种叫做扳手的武器。
寇龙和刘展打了一架以后,当场就被这把奇怪的扳手打趴下了,于是,刘展就成了马贼们的二号人物。这位二号人物使用的武器,两把锋利异常的匕大家都不觉得奇怪,最奇怪的就是那把扳手,谁也不知道这种古怪的武器,到底是怎么使用的,又不开刃,连专门的握把都没有。
然而,这把扳手在暴熊的手中,就成了大杀器,除非是狼牙棒之类的重武器,否则,横刀什么的,根本架不住这把扳手一砸。寇龙擅长的大砍刀,被这把扳手一顿暴锤以后,刀刃就好像是老太婆的门牙,一坑一洼的。这把扳手,就和暴熊的来历一样,充满了神秘感,成为马贼们最喜欢琢磨的独门武器。
灰白色的战马,在高高低低的山路上驰骋,如同跳动的鬼魅。谁说山路不能骑马的?那是控马的技术不到家。当然,和平原比起来,山路上的疾驰,大概和人本身的奔跑度差不多。好不容易的,灰白色的战马,终于带着刀疤脸马贼,来到了一个荒凉的山谷中。
这个山谷周围都是石头,上面没有什么植被,一片的荒凉。偏偏山谷尽头有个水潭,上面有瀑布流淌下来,景色非常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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